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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介紹 |
政風機構未成立前係依據中央命令附著各機關人事行政工作中,依法執行人事查核業務,後經行政院擬定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」,提請立法院審議,於八十一年六月十六日三讀通過,作為政府機關將人事查核單位改制設立政風機構之法據,同年七月一日奉總統明令公佈實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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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與設備 |
本室於民國八十二年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正式設立,以端正政風,促進廉能政治為主要任務,單位編制設主任一員、專員一員、組員一員。具體職掌如下:
1.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定事項。
2.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。
3.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4.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5.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
6.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
7. 其他有關政風之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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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
1. 加強推動興利服務,促進廉能政風
2. 發掘重大貪瀆弊端,遏止不法發生
3. 加強有關維護措施,維護本院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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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訊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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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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